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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 今年,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发布的主题为:“知识产权与音乐:感受知识产权的律动”。旨在强调音乐作为一种普遍的创意表达形式,以及知识产权在支持充满活力和多样化的音乐景观方面发挥的重要作用。 在日常生活中,大家是否经常会看到这样的案件:某主播因在直播时播放、演唱他人音乐被处罚款、某博主在视频背景音乐中使用他人音乐被判侵权下架视频、某综艺节目未经歌手同意翻唱歌曲而收到律师函……那么音乐版权到底包括哪些内容?接下来就让我们一起了解一下吧! 1:音乐版权:什么是音乐版权? 音乐版权,又称音乐著作权,它是指音乐作品创作者对创作的作品依法享有的权利,也属于知识产权的一部分。主要包括人身权(包括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和财产权(包括复制权、发行权、表演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等)。 对于音乐作品,《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四条第(三)项明确规定,音乐作品涵盖歌曲、交响乐等,无论是否附带歌词,只要能够演唱或演奏的作品均属此列,清晰界定了音乐作品的范围。 此外,关于音乐作品的著作权归属,著作权法第十四条明确指出,对于两人或两人以上合作创作的作品,其著作权应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 2:音乐版权:音乐版权是不是只归歌手所有? 事实上,一首歌曲的创作往往需要多人合力完成,包括曲作者、词作者、歌手、音乐制作人、音乐出版者、录音者等,因此,歌曲的音乐版权是复杂的版权集合,它的词曲著作权、表演者权、录音制作者权通常也由不同主体享有,但在行使这些权利时,必须确保不侵犯合作作品作为一个整体的著作权。 例如,今年春节联欢晚会上,歌手王菲演唱的单曲《世界赠予我的》是由袁晶作词,曹正杰谱曲,于2025年1月22日通过KC DIGITAL LIMITED唱片公司发行。 因此,若无特殊协议约定,这首歌的歌词权利人应为作词人袁晶,歌曲权利人为作曲者曹正杰,歌手王菲享有作品表演权,而录音作品及MV版权则归唱片公司所有。未经上述权利人许可,他人不得擅自修改、复制、发行或公开表演歌曲。 3:音乐版权:音乐版权的保护期有多久? 根据我国著作权法规定,音乐版权的保护期指的是音乐作品的词曲作者、改编、翻译等创作者对其创作的音乐作品享有专有权的保护期限,保护期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音乐作品一旦超过版权保护期,即进入“公共领域”,成为公共音乐作品,可以免费使用或改编,但作者的署名权、保护作品的完整权、修改权等人身权永远受保护。 4:音乐版权:是否必须申请登记才能拥有音乐版权? 根据《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6条显示,作品(包括音乐)创作完成即自动享有著作权,同时实行自愿登记制,即作者可以选择自己到版权局进行登记或者委托版权代理机构进行办理登记,因此,一首歌曲的词曲完成后,作者即自动享有署名权、修改权、复制权等权利,但可以通过版权登记增强维权效力。 |